| 图书借阅制度 |
|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22 17: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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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图书馆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保证图书顺利流通,提高借阅效率,特制定借阅制度如下: 一、凡本校教学人员每人最多能借25册,行政人员可借10册。借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并停止借书。 二、超期,损坏,丢失图书处理办法:(1)超期一天每本罚款5元。(2)污损,勾画,缺页严重和丢失图书者,按有关罚款规定处理。 三、重要图书(如内部书,工具书)一律不予外借。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和退休,必需办理还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