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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9 21:02:00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现将《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党校工作条例》以及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进一步科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党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开展干部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

中层干部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工作需要为出发点,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干部工作相关制度为指导,开展内设科室的岗位调整工作,达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校建设和发展的目的。

二、  开展干部调整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干部调整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目前党校机构和编制情况,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补充调整。。

2、  干部调整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在职的干部,在职期间,能很好地适应岗位,发挥应有作用,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经校委研究后,予以提拔。

3、  干部调整与干部培养相结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进行交流,使其通过不同岗位工作的经历,积累比较全面的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4、  干部调整与工作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干部调整,重点是单位各科室的补充和调整,原则上成熟一个补充调整一个,不作大的调整。

三、  干部调整工作程序与实施步骤

   1、提名:采取民主推荐、自我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先召开职工干部大会,进行定向全额民主推荐和自我推荐,然后校委会依据民主推荐和自我推荐结果,研究确定拟调整或提拔对象。

   2、考察:对拟提拔对象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诸方面进行考察;个别谈话对象主要是考察对象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同事,了解被考察对象的个人综合素质、为人处事、社交圈、生活圈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资料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是进一步了解本人意愿等。

   3、酝酿:根据推荐、自荐和考察结果,校委提出初步调整方案和拟任人选,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和纪检部门意见。   

  4、讨论决定:召开校委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票决。

  5、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期间设专门机构受理有关情况和问题。

  6、备案:将票决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组织部备案。

  7、宣布:召开全校干部职工大会宣布调整及提拔名单。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2010年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