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2日上午,在全旗第三期(经济部门)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准旗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候相君就《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四项制度》(试行)这一内容为全体学员作了精彩讲授。我校教师认真观摩了整场教学活动。
党中央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侯部长主要讲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三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四是县委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候部长的讲座密切联系我旗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今后,我校将充分发挥所聘客座教授在经济、政治、文化等专业领域的独特作用,大力挖掘社会办学资源,努力提高党校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我校干部培训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