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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闹,警察不是万能的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0-07-06 08:52:00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分别聘任为27家医院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打击“医闹”。(7月4日 《中国青年报》)

聘请警察为医院安保副院长,不知道沈阳方面是不是借鉴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的传统做法。但就学校和医院而言,两者有着本质的差别,有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所以,正如新闻中所质疑的一样,沈阳聘请警察当安保副院长的做法有可能会激化矛盾,当慎重考虑。

 学校聘请警察为法制副校长,不是因为今年以来频发的校园凶杀案才启动推广的,而是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的一项传统工作。一方面,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既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更是培养公民法规意识的需要。另一方面,学生作为被侵害的弱势群体,其安全事涉千家万户,警方的全力保护职责所在,理所当然。

 作为医院来讲,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引发的医患纠纷,医护人员也好,患者家属也好,都是成年人,是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的。何况,“维护社会秩序本是警方的职责”,无论是指导医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还是及时到达医患纠纷现场依法打击“医闹”,都是公安机关常规工作之一。

 换个角度,如果警察受聘担任安保副院长,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即便保持了中立,做到了执法工作,恐难以避免被误解,被患者认为是倾向于维护医院利益,给医院代言。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全国范围内愈演愈烈的“医闹”现象,实质上早已不是简单的医患纠纷。比如,有的人将病情危重或已无力挽救的病人送到医院,不管医院是正常治疗还是紧急抢救,只要人死在医院了,就把责任推给医院,然后邀亲属大闹医院,以死者尸体相要挟。当医院和地方政府为维持医务工作正常秩序,选择补偿来息事宁人的时候,“医闹”就成了捞钱较快的新型职业。与此同时,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医疗保障制度转型期,病不起、死不起的现象,都有可能成为医患纠纷的导火线。

 因此,凡此种种医患纠纷升级引发的“医闹”事件,已经不是单纯依靠警察就能彻底解决了。何况,警察也不是万能的,过多的把警察推向群众对立面,既不利于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也不利于人民警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从根本上打击“医闹”,一方面医院要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多开一些能治病的便宜处方,促进医患和谐;另一方面,卫生、司法及相关部门,要从创新社会管理上寻求办法,比如推行医院医疗责任险,完善医疗纠纷救济机制,建立第三方“大调解”机制,从严打击职业“医闹”,等等。 (付水平 原题:打击医闹,警察的作用不是万能的)